1、選聘和錄用:派遣公司按用人單位招聘要求組織人員,由用人單位面試、考 核和決定錄用;
  2、工作安排:外派員工的工作安排由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與派遣公司聯系落實;
  3、當用人單位需增加有關人員時,應就所需人員的數量及要求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派遣公司,派遣公司須積極配合,擇優選聘人員;
  4、用人單位應保證外派員工工作的相對穩定,如需要調換時,應征得派遣公司的同意,對不合格的外派員工,用人單位可按規定要求調換,派遣公司應按用人單位要求及時調換;
  5、用人單位在規定范圍內調換或解雇派遣公司外派員工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派遣公司承擔;
  6、外派員工在工作或非工作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由派遣公司負責、處理;
  7、因外派員工過失或擅離崗位以及違反用人單位規定,偷盜公司財務等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派遣公司應負責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8、外派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任何法律問題和責任一律由派遣公司處理,需用人單位提供幫助時,雙方協商解決;
  9、外派員工的管理由派遣公司安排專業管理人員視外派員工數量實行駐點管理。

勞務代理費及外派員工的工資福利方案

  方案一:用人單位整體考慮外包崗位的原工資、福利、保險、津貼等綜合費用支付給給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負責管理外派員工,。使用人單位成本不增加的基礎上能更專業、靈活、放心的用人。
  費用的定價方式:由用人單位整體核算該崗位的一個綜合費用(原工資、福利、保險、津貼等)支付給給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負責根據該崗位的市場價格制定該員工的工資、福利、保險等。
  方案二:派遣費包括外派員工工資、保險、福利和派遣管理費,即一部分是雙方確定的員工工資保險和福利,另一部分是派遣公司的派遣管理費(含稅金)。
  費用的定價方式:各項費用經雙方協商確定。按每個人員的工資按招聘時用人單位確定的數額為準,派遣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固定費用。


  方案一:將簡歷發送郵箱,有專人電話聯系根據簡歷經驗與薪資要求免費推薦工作;
  方案二:直接電話聯系,根據工作經驗與薪資要求免費推薦工作;
  方案一:將學生專業,人數,年齡段,籍貫匯總發送郵箱,有專人電話聯系根據學校要求安排在專業對口的企業進行就業、實習或寒、暑假工;
  方案二:直接電話聯系,根據學校要求安排學生就業、實習或寒、暑假工;